根据《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》(浙江省人民政府令272号)、《关于印发宁波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甬环发〔2013〕57号)精神,现对2家企业污染物B类排污许可证发放进行公示,征求社会意见。如有异议的,请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奉化市环境保护局反映。
通讯地址:奉化区锦屏街道茗山路10号
联 系 人: 陈 斌 康挺
电 话:59559017 88523074
传 真:88503313
宁波市奉化区环境保护局
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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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概述: |
奉化区排污许可证(B类)发放公示(二十八)
根据《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》(浙江省人民政府令272号)、《关于印发宁波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甬环发〔2013〕57号)精神,现对2家企业污染物B类排污许可证发放进行公示,征求社会意见。如有异议的,请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奉化市环境保护局反映。
通讯地址:奉化区锦屏街道茗山路10号
联 系 人: 陈 斌 康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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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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