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国资〔2019〕4号
区投公司:
你单位上报的《关于要求成立奉化区锦美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的请示》(奉投〔2018〕33号)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由区投公司作为出资人,成立奉化区锦美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(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)。
二、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,经营范围包括:市政工程施工;停车场经营管理服务;停车场工程施工;城市照明工程;水资源开发利用经营;天然气供应、转、储、配、销售;园林绿化工程;广告的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;包装设计、装作;物业服务;保洁服务;会议服务;餐饮服务;酒店、食品经营管理;展览展示服务等(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)。
三、公司组建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,你公司要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,督促该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,保障国有资产安全,切实防范风险。
此复。
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
2019年1月18日